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3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由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82,121,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72,848,520.4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82,121,301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

咨询联系人:黄然、叶展

咨询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电话:0731-88596393

七、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3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集中竞价

交易部分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持有公司股份19,491,864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例10.8224%)的股东长沙芯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芯途投资”)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9.50万股,占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例0.8856%;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万股,占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例0.9994%;合计不超过339.50万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本公司该时点总股本比例1.8850%,占芯途投资总持股数量的17.4175%。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大宗交易部分时间已过半,芯途投资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部分时间已过半,芯途投资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大宗交易部分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大宗交易部分时间已届满,芯途投资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芯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集中竞价交易部分时间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芯途投资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途投资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司股份总额由180,107,101股增加至182,121,301股,芯途投资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相应改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491,8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702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芯途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芯途投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与2021年11月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约定的减持股数。

3、芯途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锁定期满后,芯途投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芯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芯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芯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如果芯途投资所持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国科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芯途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