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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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202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55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 年4月29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45)。

2022 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 11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

2022 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022 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2 年5月12日,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法院现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依法忠实履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

(二)查明债务人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并制作相关报告;

(三)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和公告,并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编制债权表;

(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并结合债务人、主要债权人意愿,指导、辅助债务人招募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

(六)推动债务人与出资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债务人制作预重整方案;

(七)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对预重整方案进行预表决,或通过其他方式对预重整方案书面征集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

(八)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或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

(九)人民法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公司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楠、张鸽

联系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

联系方式:0511-86897771;HWGFGuanliren@vip.163.com。

三、《决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后续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及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工作,在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目前各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