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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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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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2022年4月26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信息披露义务人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司农审字[2022]2200073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主要内容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韶关城投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采用的会计制度、主要会计政策及主要科目注释详情,请参见备查文件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三年除适用财政部颁布的新的会计政策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少洲
2022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武继福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艺萌 胡品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少洲
2022年 月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5. 网络司法拍卖文件及司法裁定文件;
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5. 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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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少洲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