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6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制度。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审议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宋璐璐女士进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同意本议案。
董事尤明杨先生、范晓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7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5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白瓅琨监事长召集,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监事审议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天津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市管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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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无其他重大修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通过后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5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3日
至2022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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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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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登记
时间:2022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1)。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凡是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将会议回执(附件2)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9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传 真: 010-50950529
邮 箱:ir@nyocor.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三)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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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股东大会回执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举行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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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1、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护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