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ST森源 公告编号:2022-021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曹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207,309,615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22.2972%。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179,887,9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9.3478%。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共37名,代表股份数为387,197,526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41.6450%;其中中小股东32名,代表股份数为76,057,677股,占公司总股份929,756,977股的比例为8.18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通讯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761,2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3%;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1%;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621,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64%;反对4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654%;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延期履行业绩承诺及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105,877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1.2143%;反对51,775,734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8.782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6,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70%;反对63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4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关联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楚金甫先生、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6,559,32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2%;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2%;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75,419,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09%;反对6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8%;弃权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具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3%。
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