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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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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合伙企业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二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可以增加每年度收益分配次数。

1、现金分配

(1)有限合伙企业退出期间取得的现金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现金管理除外);

(2) 合伙企业投资的单个项目实现退出的,应当以投资退出后收到的现金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合伙企业费用(包括固定管理费等,但不含业绩报酬)后(以下简称“可分配收入”),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通过,合伙企业可按如下方式与步骤向全体合伙人进行收益分配:

(a) 合伙企业应当首先提取单个项目的投资本金(投资本金为合伙企业投资于该项目而向被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本金)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收回其对应该项目的实缴出资金额;

(b) 向全体合伙人分配完毕投资本金后的剩余部分,按如下方式与顺序分配: (i) 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分配其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

(ii) 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80%。

2、非现金分配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在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十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收盘价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如果全体合伙人对非现金资产的分配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退出方式

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海外证券交易场所寻求上市,合伙企业出售该上市公司股票;

(2)转让:向被投资企业的股东或其他适当的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3)出售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其他股东一起向境内或境外第三方出售整个企业;

(4)换股:合伙企业可向某上市公司出售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以换取合伙企业收益;

(5)清算:被投资企业进行清算。

(6)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方式。

4、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如有)由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实缴的出资金额承担。

六、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设立基金可以充分借助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体系,优化资金配置,有利于提高资金盈利能力。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不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二)、存在的风险

由于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期,面临政策风险、项目选择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因决策失误、宏观经济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存在再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其他事项

(一)公司控股股东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本次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本次认缴出资总规模比例为9.38%,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投资认购合伙企业份额、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二)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截至目前,投资基金尚未完成在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备案登记后,公司将及时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金瑞集团未发生关

联交易事项。

九、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乐、曹松亭、仰宗勇已对次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是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和投资管理经验,优化资金配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经表决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会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见》;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8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0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6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06月09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06月0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根据该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袁帅先生发出《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6月0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06月10日一13日8:30-17:00。

2、登记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

邮编:239000

联系人:单璐

电话:0550-2201971

邮箱:shanlu@ahjinchun.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77”,投票简称:“金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经第一次有效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0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2、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

3、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