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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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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阮国欣持有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20,54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017%(截至2022年4月13日),股份来源为大股东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2年4月15日,阮国欣发布减持计划的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500,000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即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8月8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0.835%(按2022年4月13日的总股本计算)。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阮国欣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截至2022年5月30日,下同)的0.835%。截至目前,阮国欣持有公司股份17,042,9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66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表中持股比例是根据2022年4月13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419,101,079股。上表中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截至2022年5月30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六颖康持有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20,542,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017%(截至2022年4月19日),股份来源为大股东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2年4月21日,六颖康发布减持计划的公告,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00,000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即2022年5月17日-2022年8月14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55 %(按2022年4月19日的总股本计算)。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六颖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截至2022年5月30日,下同)的0.9544%。截至目前,六颖康持有公司股份16,542,9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472%。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表中持股比例是根据2022年4月19日的总股本计算得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2021年1月8日,公司发行的“胜达转债”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受“胜达转债”转股影响,截至2022年5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419,101,079股。上表中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是根据截至2022年5月30日总股本计算得出。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