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上述人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万元至4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022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5月27日,公司收到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 丘俊威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
2、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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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2、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用于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不超过4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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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的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7、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增持主体将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5月27日,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增持金额合计2,778,843.74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1、增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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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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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并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备查文件
刘艺先生、柯英超先生、姚伟英先生、徐志刚先生、丘俊威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