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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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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72号)批准,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23,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5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320,6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6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07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管理需要,2021年7月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系在邵武永和金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武永和”)实施,2021年7月23日,公司、邵武永和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