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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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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晶华胶粘新材料西南生产基地项目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0.00万元,该金额为预算金额,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项目简况:项目分三期建设,拟投资建成年产100,000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年产10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年产400万平方米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其中,部分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现有产能搬迁,部分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为江苏晶华现有产能搬迁以及对其现有“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导热石墨膜项目”搬迁改造。具体搬迁及改造进度,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做好充分规划,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考虑到本次投资采取购地新建厂房的方式实施,存在较长的施工建设等准备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带来重大收益。

3、本次投资项目中的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是公司基于人工导热石墨膜的项目进行升级材料和产品,公司在原有生产热管理石墨膜设备上进行了技术改进,因此在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上,公司属于研发初期,虽有人工石墨导热膜的技术积累,公司也做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及人才储备,但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的研发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产品认证周期长,对公司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项目存在无法研发成功或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4、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进一步跟进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6、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7、公司如对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此项目所承诺的事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则存在被迫调整协议条款,无法获得政策优惠的风险。

8、上述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公司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9、本次投资事项系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审慎投资、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方案、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入发展公司胶粘材料板块,公司拟与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签订《晶华胶粘新材料西南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在内江市东兴经济开发区拟投资建成年产100,000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年产10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年产400万平方米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00,000.00万元,项目拟分三期投资建设。

为保障本次项目的实施,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设立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相关协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负责人:余梅

3、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4、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龙观街28号

5、与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晶华胶粘新材料西南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项目简况: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分三期建设,拟投资建成年产100,000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年产10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年产400万平方米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其中,部分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为江苏晶华现有产能搬迁,部分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为江苏晶华现有产能搬迁以及对其现有“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导热石墨膜项目”搬迁改造。具体搬迁及改造进度,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做好充分规划,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具体投资金额和建设进度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双方沟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项目投资进度:目前项目处于筹划阶段,尚未取得项目新征用地,尚未经过可行性论证,项目建设与实施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晶华胶粘新材料西南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主体: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项目公司名称及注册资本金:

(1)注册项目公司名称: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

(3)乙方为便于经营管理,在东兴区辖区内注册设立项目公司,应当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注册成立。乙方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十年内生产基地不搬迁。

(三)项目用地性质、位置及面积

用地位置及面积:项目选址于东兴经济开发区,占地约500亩(含绿地、道路),一期占地约250亩(含绿地、道路),其中用于热管理材料的项目用地为50亩,二期和三期共计占地约100亩(含绿地、道路及配套设施),预留用地150亩。甲方按照项目建设需求落实用地指标(实际位置及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位置和面积为准)。

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在土地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中被确定为中标人或竞得人,并缴清土地出让款和相关税、费,完善行政部门所需资料、手续后,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不动产权证》。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四)项目进度和期限

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成年产40,000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年产4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年产200万平方米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二期建成年产20,000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年产3万吨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年产200万平方米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生产线,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三期建成年产40,000万平方米新型胶粘材料(含电子材料)生产线、年产3万吨可高性能可降解纸基新材料生产线,建设周期不超过24个月;

每期项目完工至下期开工间隔时间预计需要12至24个月。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须切实履行,双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项目公司原因造成本项目土地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相关行政法规等进行处置。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促进项目尽快建成投产,鼓励、扶持企业在东兴区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引领产业聚集,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政策优惠,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扶持、人才支持政策等。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实现在胶粘材料领域的行业深入布局,公司拟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建立西南生产基地项目,使公司实现在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地区的产能布局。西南地区拥有的能源优势,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在协议签署后尚需完成产业准入、环评、安评审核及土地出让办理等流程,项目投资、资金支出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项目进展情况有节奏的分期、分步实施,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考虑到本次投资采取购地新建厂房的方式实施,存在较长的施工建设等准备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带来重大收益。

3、本次投资项目中的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是公司基于人工导热石墨膜的项目进行升级材料和产品,公司在原有生产热管理石墨膜设备上进行了技术改进,因此在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上,公司属于研发初期,虽有人工石墨导热膜的技术积累,公司也做了较为充分的技术及人才储备,但石墨烯新型热管理材料的研发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产品认证周期长,对公司提出较高的要求,因此项目存在无法研发成功或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4、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约定进一步跟进协议后续履约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6、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7、公司如对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此项目所承诺的事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则存在被迫调整协议条款,无法获得政策优惠的风险。

8、上述投资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的现金流造成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确保公司其他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9、本次投资事项系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受到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风险其盈利能力有待市场检验,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审慎投资、按计划有序地实施方案、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带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5月2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下午4: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相关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资金需求,经财务部门审慎预测,公司董事会同意增加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可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同时,授权管理层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分、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目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申请增加授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一)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相关事项尚待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三)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实施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布局工作,同时顺应市场需求提高产能,公司拟在四川省内江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晶华胶粘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周晓东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整

5、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经济开发区

6、经营范围:胶带、胶水的生产(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生产其他化工品、各类胶粘制品及配套材料、离型纸、离型膜、石墨膜、橡胶制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产产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特种纸、特种胶带研发、生产和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

8、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9、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从公司选派或外部聘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全资子公司尚未设立,以上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实现在胶粘材料领域的行业深入布局,公司拟在已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建立西南生产基地项目,设立标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使公司实现在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地区的产能布局。西南地区拥有的能源优势,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

(二)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新增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未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相关事项尚待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备案、核准后方可实施,在审批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此,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三)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同时,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的资金管理和投资风险管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和分析,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上述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17日

至2022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电话:0512-80179506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东海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潘晓婵

联系电话:0512-80179506

联系传真:021-31167528

邮政编码:215600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