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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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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二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九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建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310万元(含税);聘请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审阅/审计费用人民币350万元(含税)。当审计服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提请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境内、外审计机构审计费具体金额。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34。

该预计担保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东大会资料筹备具体情况确定前述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制定《中远海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负债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制定公司《负债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2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二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由公司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融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境内外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第一项、聘任境内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4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元兰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汝杰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人民币310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261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罗兵咸永道为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经本公司2022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同意罗兵咸永道2022年的审阅/审计费为人民币350万元(含税)。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客观性、专业技术水平、财务信息披露审核的质量和效率以及与公司的沟通效果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建议聘任其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经审查,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在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依法履行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我们事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罗兵咸永道为公司2022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2022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3、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简介: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在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自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为四家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如下:

3、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5、本次担保授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中部分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降低本公司四家全资附属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融资速度和效率,经本公司2022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于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在授权额度内提供下述担保:

由本公司为中发香港、新加坡公司、寰宇公司以及海南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4亿美元,具体如下:

由于上述预计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同时,被担保方中发香港、新加坡公司、寰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该预计担保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名称: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Shun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朱迈进。

注册资本:1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和本公司在香港的资产管理业务。

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被担保人名称: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30 Cecil Street, #26-05 Prudential Tower, Singapore 049712。

法定代表人:朱迈进。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水上货物运输。

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3、被担保人名称: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RM3601-02, 36/F West Tower,Shun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朱迈进。

注册资本:1.07亿美元。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船舶运营和管理。

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为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4、被担保人名称: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005室。

法定代表人:罗宇明。

注册资本:92.72亿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上货物运输。

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所属四家子公司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将依据担保协议确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本公司将在每笔担保业务具体发生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被担保对象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但相关方现有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偿债风险。

上述被担保方中,寰宇公司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100%,本公司2022年年内将完成对寰宇公司增资以降低其资产负债率,并在其成为合格融资担保对象之后,再对其进行融资担保。

本次担保是为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方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此次审议预计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为境内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4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上述担保额度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境外公司以“内保外贷”的形式申请融资,审批流程更为便捷,显著降低融资成本。我们认为本公司为四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为四家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约3.92亿美元及约450万欧元(合计约合人民币26.4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25%;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约11.40亿美元(合计约人民币75.9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6.56%;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建议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二〇二二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和二〇二二年第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议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以响应外部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关修订主要根据2022年1月生效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2022年1月生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最新修订等相应作出。

有关修改的具体内容请参见附件《中远海能4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前后对照表》,除对照表中的有关修改外,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建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