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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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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新国脉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2年5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负债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选聘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暂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暂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制度(暂行)》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制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工资总额清算及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该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有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张伟、陈之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6月1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新国脉 公告编号:2022-024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1日 14点

召开地点: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上海市江宁1207号新国脉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1日

至2022年6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临2022-014、临2022-015、临2022-016、临2022-017、临2022-018、临2022-019、临2022-020及临2022-023。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9:00-11:30,13: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其他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股东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会议要求一致。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3、股东大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207号20楼;

邮编:200060;

联系电话:021-62762171。

特此公告。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