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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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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022-06-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22年5月13日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时间于2022年5月29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经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198,306.38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2.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198,306.38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2年5月3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5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备查文件

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日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22)沪普证经字第164号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503035375

法定代表人:刘元瑞

委托代理人:李莹雪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进行表决,现向本处申请对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处提交了包括《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内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符合《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黄彦、工作人员冀望禹于2022年5月30日上午以视频会议形式对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

自2022年5月13日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收到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9封(网络投票8封,纸质投票1封)。2022年5月30日10时起,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李莹雪、周思萌对收到的表决票进行统计,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沈璐参与了计票过程。

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本基金总份额5,158,239.76份,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为3,198,306.38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62%,本次会议无效表决票0封,有效表决票9封。

经审核,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为3,198,306.38份,占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所持份额100%,反对份额为0份,占0%;弃权份额为0份,占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计票过程符合《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普陀公证处

公证员:黄彦

2022年5月30日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17:00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票人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公证员以视频会议形式的监督及律师的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198,306.3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2.00%,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198,306.38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代表):李莹雪、周思萌

授权代表(基金托管人代表):沈璐

公证人员:黄彦、冀望禹

见证律师:王赛赛、杨加玲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办理时间

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混合(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本基金募集期间认购的投资者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满一年的对应日(含当日)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对于本基金申购的投资者份额,自该笔份额申购确认之日满一年的对日(含当日)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3月3日起生效,对于认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3年3月3日。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后,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最短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本基金将自2022年6月2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本基金日常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申购、赎回,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时,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遵循上述规则;各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 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及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注:M为申购金额

投资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上述特定费率。未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的养老金客户,不享受上述特定费率。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我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享受费率优惠。

2、投资者在“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份额优惠后的具体费率如下:

注:1、M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2、本公司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按照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自2022年6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长信长金通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类代码:005134;B类代码:005135)、长信沪深300指数基金、长信国防军工量化混合基金、长信利信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7293)、长信利信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7294)、长信稳益纯债基金、长信稳势纯债基金、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0)、长信乐信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22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5991)、长信利丰债券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465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A类份额(A类代码:004805)(直销渠道)、长信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4858)、长信稳健纯债债券基金、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6)、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6397)、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A、B级份额(A级代码:519999;B级代码:519998)(直销渠道)、长信易进混合基金、长信利保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08176)、长信利泰混合基金E类份额(E类代码:008071)、长信利广混合基金(直销渠道)、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基金、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基金、长信消费升级混合基金、长信优质企业混合基金、长信内需均衡混合基金、长信稳健均衡6个月持有期混合基金、长信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基金、长信稳丰债券基金、长信稳惠债券基金、长信低碳环保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1)、长信中证500指数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881)、长信消费精选量化股票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2)、长信电子信息量化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3)、长信医疗保健混合(LOF)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154)、长信多利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488)、长信利富债券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3558)、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4572)、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基金C类份额(C类代码:015039)、长信先进装备三个月持有混合基金、长信企业优选一年持有混合基金转换入本基金的业务,具体可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公告。

因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故本基金暂不开通本基金转换转出业务,开通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以本公司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者可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若上述指定基金不在销售机构代销范围内的,则无法办理转换业务。转换规则及具体可转换基金的范围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若上述指定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等情形的,则互相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4.2.2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4.2.2.1本基金与非货币型基金之间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4.2.2.2本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4.2.2.3货币基金转至本基金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4.2.3本基金日常转换最低份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单笔转换起点份额为1份。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办理转换业务,最低转换起点份额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定期定额申购、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期不定额申购最低设定标准金额为500元。

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起点以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5.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直销柜台及各代销机构。

本基金上述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长金通”网上直销平台。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6.1.2.1办理申购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本公司网站公示。

场外代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转换转入业务、费率优惠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实际业务办理情况为准。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业务。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参与部分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2年1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长信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度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对于认购所得份额的投资者,首次可赎回日期为2023年3月3日。

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

3、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以各代销机构公示为准。

4、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需要另行暂停本基金申购或其他业务,或者本基金的主要证券市场由于不可抗力或相关规定而临时休市,本基金的交易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媒体发布的另行公告为准。

5、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该退回款项产生的利息等损失。因投资者未及时进行查询而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者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7、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