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方为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华卓”),就赣州华卓向九江银行申请的18,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200万元(即主债务的90%)。赣州华卓及赣州华卓的其他股东(赣州泽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赣州华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赣州华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债务人:赣州华卓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6,2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7,8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4%;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