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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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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6月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公告详见2022年5月13日和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日(周三)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2年6月1日(周三)9:15一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日(周三)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崔洪军董事(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1,316,830,2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52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30,170,2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0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0人,代表股份86,659,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9人,代表股份194,807,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08,147,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2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86,659,9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98%。

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其中第1.00至11.00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40,091,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7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91,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7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40,091,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70%;反对10,726,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0970%;弃权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91,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70%;反对10,726,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70%;弃权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60%。

提案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60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79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607,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79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提案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607,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8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607,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提案2.0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609,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609,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40,091,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7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91,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687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6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612,3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96%;反对10,973,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4%;弃权5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12,3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696%;反对10,973,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04%;弃权55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0%。

提案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51,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96%;反对11,033,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999%;弃权5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51,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96%;反对11,033,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999%;弃权5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05%。

提案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625,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80%;反对10,957,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493%;弃权5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625,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80%;反对10,957,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493%;弃权5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6%。

提案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5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5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9%。

提案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5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5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9%。

提案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5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53,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130%;弃权5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79%。

提案4.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45,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8%;弃权5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45,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8%;弃权5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2%。

提案5.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42,600,7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68%;反对7,646,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591%;弃权8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600,7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3468%;反对7,646,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591%;弃权8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41%。

提案6.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47,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89%;弃权5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47,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89%;弃权5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0%。

提案7.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40,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21%;反对11,040,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47%;弃权5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40,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221%;反对11,040,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47%;弃权5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2%。

提案8.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76,6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460%;反对10,976,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2619%;弃权5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76,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460%;反对10,976,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619%;弃权5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921%。

提案9.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40,976,9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2725%;反对9,239,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130%;弃权9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76,9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725%;反对9,239,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130%;弃权9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145%。

提案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45,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8%;弃权5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535,8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3190%;反对11,045,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78%;弃权56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32%。

提案11.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122,022,721股、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3,662,306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139,878,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5456%;反对10,423,0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960%;弃权8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878,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5456%;反对10,423,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960%;弃权8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84%。

提案12.00 《关于注册成立赤峰分公司及投资建设赤峰市50MW屋顶分布式户用光伏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621,6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85%;反对5,242,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81%;弃权9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598,9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129%;反对5,242,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913%;弃权9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8%。

提案13.00 《关于投资建设阿右旗2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0,636,5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6%;反对5,227,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970%;弃权9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613,8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206%;反对5,227,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6%;弃权9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9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丽、罗聪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