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2022-6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30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宫鹤谦因疫情封控原因无法参加表决,特委托董事张先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
根据2018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第2条“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第九章第一条“......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经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负责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和回购工作。”;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中第1条第5款“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第1条第7款“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第2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第3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等条款(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描述均指实施中的限制性股票)。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根据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上述授权,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未满足解锁条件予以回购注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出具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数量和价格确定等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结论性意见的《法律意见书》。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
本次取消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公司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2-69]。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号:2022-6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取消部分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58])。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取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减资的议案》。本次取消提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除取消上述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取消部分提案后的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互联网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公司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表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的情形。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MEN写字中心A座11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的提案名称和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5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53]等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者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10日(星期五)9:00-11:30和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朝阳MEN写字中心A座1102董秘办。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7143995
电子邮箱:SD000611@163.com
联 系 人:李先蓉
邮政编码:100020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11”,投票简称为 “天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股东账号: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