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42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1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时已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29,036,89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59,209,299 股后的股本总额6,469,82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48,112,071.2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4日。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6053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0.160531元/股=1,048,112,071.20元÷6,529,036,899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60531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即:
7.84元/股=8.00元/股-0.160531元/股。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的条件下,若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77.5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8%;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188.7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2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1-088)。2021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9),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5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16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4月16日、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5月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929,30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529,036,899股的0.41%,最高成交价为5.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5,154,662.45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成交金额占公司拟回购金额上限50,000万元的27.0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1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8,157,34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539,336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