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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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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73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5月31日,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1,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3,902.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1,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最高成交价为51.9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7.46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19,993,902.8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上述回购行为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76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累计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南京瑞蓓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瑞蓓”)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1%,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朱付云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股东南京瑞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股东张静女士为朱付云女士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合并简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累计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截至2022年1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731,3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206,728,564股的47.275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因南京瑞蓓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南京瑞蓓实施减持计划影响

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南京瑞蓓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0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838%。其中:(1)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349%;(2)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满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08,8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838%。

2022年1月21日,南京瑞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26,2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318%,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由97,731,300股减少至95,805,1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47.2752%减少至46.3434%。

注:南京瑞蓓已于2022年5月16日提前终止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影响

2022年2月15日,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满足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8164万股,公司总股本由206,728,564股变更为206,550,4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变,仍为95,805,100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6.3834%。

3、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影响

公司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9.03万股,并已于2022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06,550,400股增加至207,940,7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变,仍为95,805,100股,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6.0733%。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比例累计减少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上表中股东持股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以及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74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亿嘉和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姜杰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长朱付云女士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出于疫情防控原因,独立董事武常岐、苏中一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程玲、韦城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出于疫情防控原因,监事唐丽萍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晋博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严宝祥、财务总监王立杰列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卢君、王新建,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辰、刘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2-075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2年6月1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49.35万份;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9.03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5月5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6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49.3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6.4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1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41.0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9.0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股票期权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2年5月5日

2、授予数量:149.35万份

3、授予人数:165人

4、行权价格:46.4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

首次授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授权日起计。

(3)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5月5日

2、授予数量:139.03万股

3、授予人数:114人

4、授予价格:29.0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股份数量为2.00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1.03万股变更为139.03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未发生变化。

7、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计。首次授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作为应付股利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1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21号),经其审验,截至2022年5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11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40,388,215.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零叁拾捌万捌仟贰佰壹拾伍元整),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1,390,3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玖万零叁佰元整),资本公积38,997,915.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捌佰玖拾玖万柒仟玖佰壹拾伍元整)。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三、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149.35万份,公司已于2022年6月1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39.03万股,公司已于2022年6月1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6月2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对公司总股本不产生影响;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6,550,400股增加至207,940,700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朱付云女士、朱付云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南京瑞蓓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朱付云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05,1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46.38%;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更为46.07%,朱付云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统计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及测算方法

公司采用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作为定价模型,以首次授权日2022年5月5日为计算的基准日,测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①标的股价:43.53元/股(2022年5月5日收盘价)

②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授权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③历史波动率:16.37%、23.87%、30.59%(分别采用上证综指最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年化波动率)

④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1年期、2年期、3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经营业绩影响的测算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49.35万份,以2022年5月5日的收盘数据测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为842.99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假设公司首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2年至2025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除了与授权日、授权日收盘价、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行权价格,以及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经营业绩影响的测算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03万股,以2022年5月5日的收盘数据预测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2,013.15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假设公司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则2022年至202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授予价格,以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