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5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无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0亿元,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45.29亿元,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21.17亿元,为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1.93亿元,为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4.50亿元,为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科”)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8.37亿元,为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29亿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人民币25.03亿元,具体如下:

1、玉山晶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四年,公司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浙江晶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8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8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浙江晶科、海宁晶科、义乌晶科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日起5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安徽晶科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拟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四川晶科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1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四川晶科向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1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四川晶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六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四川晶科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楚雄晶科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岩瑞新康村2020-U19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6日

营业期限:2021年09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玉山晶科80%股权,玉山鼎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玉山晶科20%股权,玉山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玉山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玉山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日至205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35号)

股东结构:浙江晶科为公司持股100%股权全资子公司。

浙江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89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 2067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1号、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海宁晶科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4%的股权,浙江晶科持有1.54%股权,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84%股权,公司对海宁晶科的控制权比例为99.83%。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诚信大道1555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9日

营业期限:2019年9月1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调试、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义乌晶科55%的股权,义乌市弘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3.53%的股权,浙江义乌高新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21.47%的股权,义乌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义乌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义乌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55%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45%股权,安徽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18日

注册资金:1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经营期限:2019年2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晶科65.47%股权, 乐山市五通桥区桥兴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晶科34.53%股权,四川晶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楚风苑小区东侧楚雄中小企业创业园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楚雄晶科为公司持有100%股权比例的全资子公司。

楚雄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楚雄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玉山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关于为浙江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三)关于为浙江晶科、海宁晶科、义乌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安徽晶科担保的期限按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含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和罚息,以实际清偿时的未清偿余额为准)、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五)关于为四川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止。

3、担保范围: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债权人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六)关于为楚雄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乙方与债务人在最高额保证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以及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存在的,依照本合同约定转入担保范围内的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1.23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41.11%、26.2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