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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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4月29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权人王锁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镇江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5月13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公告编号:2022-051)。

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法院下达的《决定书》[(2022)苏11破申3号之一],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5)。

公司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现将债权申报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5日。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债权人通过邮寄申报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临时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邮寄申报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南二环路88号,收件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邮政编码:212341,联系电话:13852921536,联系人:张鸽、董楠,邮箱:hwgfguanliren@vip.163.com;

2、如需联系临时管理人,请于法定工作日上午9:30至12:00及下午2:00至5:30拨打上述联系电话。

3、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4、临时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可能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说明

1、如后续镇江中院依法裁定受理花王股份重整,为做好预重整与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避免重复申报债权,各债权人在花王股份预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另行申请。对于申报债权所涉利息,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计算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的前一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花王股份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镇江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2、本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要求。

2、若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并顺利实施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如果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