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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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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22-01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5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年6月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独立董事刘清江辞职并推荐张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清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刘清江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

同意提名张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公告编号为2022-015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刘清江辞职并推荐张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016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2-015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独立董事刘清江辞职并推荐张勇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清江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刘清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刘清江先生确认与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其他任何有关辞任的事项须提请 公司股东注意。

因刘清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合规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的新任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刘清江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刘清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守诚信,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日召开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提名张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推荐张勇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张勇简历:

张勇,男,汉族,47岁,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尤尼泰(新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高级合伙人;现任尤尼泰(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作人、总经理(法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总经理。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22-01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7日 11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7日

至2022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8日、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和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下午19:00到达,出席会议时提交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战略投资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20楼

2、联系人:君洁、沈霞

3、联系电话:0991一3667490 传真:0991一3519999

4、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