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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事项概述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500万股-10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16%-2.31%,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本数)。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4.80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1.48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董事会披露日前最新盘后总股本432,30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9,385,392.8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因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上述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及5月21日刊载于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因公司实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7,050,000股,该部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利润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最新盘后总股本432,308,988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7,050,000股后的425,258,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5,155,392.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5.9022元= 255,155,392.80元÷432,308,988股*10。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02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6日,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7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方案,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2年6月7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4.21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为500万股-1000万股(均含本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为1.16%-2.31%,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21元/股的条件下,按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14.21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超过1.421亿元,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