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苏州春生减持股份计划及违规减持股份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2-029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苏州春生减持股份计划及违规减持股份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微装”)股东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春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97,982股(IPO前取得4,99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7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6月2日收到苏州春生出具的《减持告知函》,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股东苏州春生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1656%。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进行。
● 违规减持股份情况
芯碁微装收到苏州春生《减持告知函》后,拟于2022年6月6日盘后公告其减持计划,苏州春生在公司未发布减持计划情况下于2022年6月6日因工作人员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股,成交均价 53.46元/股,成交金额 106,920元,违反了其在《芯碁微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中关于“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的承诺。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IPO前取得4,999,982股,今日交易2,000股,剩余4,997,98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上述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4、承诺人将向公司申报承诺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承诺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苏州春生在公司未发布其减持计划情况下于2022年6月6日因工作人员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股,违反了上述承诺3 “承诺人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及业务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五、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与处理情况
1、本次苏州春生违规减持属于工作人员误操作,且在事实发生后立即告知上市公司,苏州春生对本次疏忽行为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对此给公司、广大投资者、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挚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招股书相关承诺事项,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将继续督促并要求其切实履行相关承诺,同时公司将再次提醒相关股东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切实履行其在招股书中做出的有关承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规范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