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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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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全文于2022年6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俊、陈玉罡、杨彪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完成及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张强、郭献军、黎小平、刘晓梅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报阡陌间五楼广报厅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截至2022年6月21日下午15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同乐路10号广报阡陌间五楼广报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7为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

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4.以上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十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6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6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邮箱,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第23层2301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569319

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谢小姐、曹小姐

电子邮箱:ycm2181@gdgzrb.com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需要的证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广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要求,为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就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公告及相

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会,请将个人近期(14天)行程、粤康码、有无发烧、咳嗽、乏力及与确诊患者接触史(直接及间接)等信息一并在参会登记时予以登记。股东大会当日仅接受已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会,参会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体温正常、粤康码为绿码且无症状的股东可进入会场,请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81;

(二)投票简称:传媒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6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相应栏内划“√”):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2. 对上述议案,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或“回避”的相应栏内划“√”,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不选或字迹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3.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出判决书和裁定书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53,633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体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2017)粤民初31号案件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上海香榭丽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及新媒体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1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2017-030)。

2017年11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止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2017-071)。

2020年1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17)粤民初31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案恢复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0-076)。

2021年4月,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要求确认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时签订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无效,并请求返还交易对价及赔偿损失,诉讼金额暂计人民币5.3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1-021)。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7)粤民初31号】和《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31号之三】,对公司及新媒体公司与叶玫等24名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案件进展的公告》(2021-055)。

二、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最高法民终232号】。叶玫等香榭丽公司的原股东和部分原股东的关联人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民初31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经审查,最高院决定受理该上诉案件。

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五、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2022)最高法民终232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