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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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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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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2-011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
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变动的情况
(一)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闫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闫华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勤研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闫华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闫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计婷怡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吴忠刚先生递交的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书面报告,该辞职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吴忠刚先生将调任公司新成立的新能源事业部项目总监职务。吴忠刚先生具有丰富的精益生产及先进项目管理经验,鉴于公司对新能源业务的重要规划及发展信心,公司调任吴忠刚先生专注于新能源行业的业务拓展,以支持公司未来更大的发展,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吴忠刚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对其未来在新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充满期待和信心。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计婷怡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12年7月,毕业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江阴澄江化工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7年3月至2018年8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员;2018年9月加入德龙激光,现任合规主管。
截至目前,计婷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金其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积极有效地开展有关工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等方式,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战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同意针对《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形成新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同步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13,713.34元(合并报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73,502,023.32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 司 总 股 本103,360,000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51,68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9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