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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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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5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满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规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2-07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6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方盛制药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4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429,429,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根据《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P=P0-V=3.15-0.15=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综上,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15元/股调整为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