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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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1、美克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60,000万元,期限8年,具体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美克化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00,000万元,期限10年,具体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且中泰集团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公告日,公司与美克化工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116.98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81,186.26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35,15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70%,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515,658.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7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4.4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美克化工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集团向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融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美克化工10万吨/年BDO项目形成的资产抵押担保,且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了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有反担保保证措施,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美克化工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决策程序无异议,并将进一步关注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及结果。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5、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022年3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公告编号:2022-06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五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至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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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2、3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30至下午19: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至2022年6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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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