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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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6月8日14:30;

2、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053,583,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52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998,209,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49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55,37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124,399,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2%。

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司独立董事赵玉文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7、8项提案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赵玉文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56,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73,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56,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73,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56,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73,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56,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73,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2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5、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82,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9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东杨爱青、李少辉、武廷栋、东台晶礼宁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骏宁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23,478,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9%;反对6,003,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2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97%;反对6,003,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股东杨爱青、李少辉、武廷栋、东台晶礼宁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骏宁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23,478,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9%;反对6,003,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2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97%;反对6,003,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股东杨爱青、李少辉、武廷栋、东台晶礼宁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台晶骏宁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23,478,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69%;反对6,003,2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5,226,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97%;反对6,003,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为户用光伏终端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9,757,0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9%;反对3,825,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573,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44%;反对3,825,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2,117,7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9%;反对1,46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2,934,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21%;反对1,46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69,9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86,8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2.01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2审议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3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4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5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7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8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09审议通过《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10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34,895,9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63%;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5,712,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782%;反对18,687,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82,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9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公司一体化产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3,582,8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4,399,7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孙及、章懿娜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9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2年5月24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且备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283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建盈富”)通知,华建盈富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6月8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华建盈富就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作出承诺:“在本次重组之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至本次重组完成后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