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59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2020年7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森转债,债券代码:128122),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发放股利金额需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34)、《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49)。
2、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公司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3、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兴森转债”在2022年6月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5日期间暂停转股。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87,930,886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487,930,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兴森转债”转股价格为14.10元/股,调整后“兴森转债”转股价格为14.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60)。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
咨询联系人:蒋威、陈小曼
咨询电话:0755-26634452/26613445
传真电话:0755-2663118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60
债券代码:128122 债券简称:兴森转债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22 债券简称:兴森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4.10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4.0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6月1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268,9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2,689,000张,期限为5年,并于2020年8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兴森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项,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兴森转债”转股价格为14.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50)。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兴森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兴森转债”转股价格为14.10元/股,调整后“兴森转债”转股价格为14.0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