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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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2022-06-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5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丰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5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盛邦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84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48,000股。本次轮候冻结股份为四川盛邦普通证券账户中的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四川盛邦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情况,除中登公司查询获取的数据外,公司尚未知悉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四川盛邦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四川盛邦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本次四川盛邦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若四川盛邦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2-05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部分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公司自有部分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部分土地作为抵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 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未超过该审批授信额度范畴,因此本次资产抵押申请综合授信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3 月 15 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施抵押的不动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4,097.58万元。

山东博莱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 年 3 月 17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施抵押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7,644.10万元。

2、本次拟用于抵押的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烟台正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2年3 月 15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实施抵押的子公司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值合计为 6,330.43 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以部分自有不动产、机器设备及子公司土地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该授信及抵押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