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2-045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袁正刚、王爱华、刘谦、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董事袁正刚、王爱华、刘谦、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1月3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60,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478%)。刘谦、云浪生自2022年1月7日被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需满足2022年1月7日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的要求。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袁正刚、王爱华、刘谦、何平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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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
(1)王爱华、刘谦减持股份来源于首发前及股权激励股份;
(2)袁正刚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何平、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1月3日。刘谦、云浪生自2022年1月7日被授予完成限制性股票,需满足2022年1月7日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的要求。减持期间上述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4、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股份数量: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60,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1478%;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袁正刚、王爱华、刘谦、何平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七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袁正刚、王爱华、刘谦、何平、李树剑、云浪生、汪少山出具的《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