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0 股票简称:龙头股份 编号:临2022-016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名,实际对议案审议的董事8名。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了对议案的审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关于公司2022年预计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结合公司实际状况与精准扶贫工作的战略部署,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拟实施包括慈善公益、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对外捐赠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等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2年6月30日下午2点整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30 证券简称:龙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暨第三十八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下午 2点整
召开地点:本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梧路555号)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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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至9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2年4月28日与2022年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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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i.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ii. 登记地址:上海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 股个人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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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随申码”、“行程码”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3、 公司亦可能视届时上海市疫情防控需求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公司将向登记参加线上会议的股东提供会议通讯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徐琳 联系电话:021-34061116或63159108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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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