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收到招标人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市政设计院中标“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改善工程(三期)”项目、收到招标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市政设计院中标“无锡市中央车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整体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将中标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一)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改善工程(三期)项目
中标范围和内容:靖江市供水、污水管网改善工程(三期)
招标人: 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靖江市
中标金额:人民币110,353,500.00元
中标工期:450(天)
中标质量标准:合格
联合体成员: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无锡市中央车站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整体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中标范围和内容: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1)设计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专项深化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和装饰装修、智能化、亮化、室外综合管线、景观绿化工程等所有设计工作(含商业楼外立面3D裸眼LED大屏、广告位等)。
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景观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室外管线工程、室外道路、市政铺装工程等、结构改造、标志标识)室内外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及竣工验收、归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3)项目货物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
招标人: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方)、无锡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无锡市
中标金额:人民币257,735,700.00元
中标工期:304(天)
中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市政设计院收到中标通知后将尽快与上述招标单位洽谈签订上述项目合同事宜,中标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市政设计院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但尚未与招标人签署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及项目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2个中标项目金额均超过1亿元,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市政配套路用材料科技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金额:人民币 186,983,000.00 元。
● 合同履行期限:291 日历天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近日,公司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与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市政配套路用材料科技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总价为 186,983,000.00 元,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91 天。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市政配套路用材料科技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
2、合同双方:
发包人: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锡行审投备[2021]42号
4、建设地点:无锡市梁溪区锡沙路168号
5、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综合生产车间、配套设施用房、码头等,项目总占地面积1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797平方米。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永友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4-08-10
6、注册地址:无锡市解放东路800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养护;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防水施工;建材的销售;机械设备的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测绘服务;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由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9、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市政设计院与无锡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市政配套路用材料科技示范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的金额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186,983,000.00 元。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工程设计包括: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图纸报批和综合协调、竣工图编制、BIM设计等。
(2)、工程施工包括:图纸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基坑、土石方、安装、门窗、暖通、消防、强电、弱电、标识标牌、装修、市政、景观绿化等工程。
(3)、项目需要的所有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4)、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5)、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
(三)主要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91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总包项目工程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业务经验,提升市政设计院的市场影响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