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2版)
(上接122版)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4.97亿元,同比增长35.7%;报告期未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4,362.73万元。按账龄披露,你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为19.97%。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91亿元,其中应收股权及资产转让款2.4亿元。
(1)请你公司说明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论证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在规模、增速、比重方面的匹配性,说明收入确认的准确性,以及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2)请结合你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期后销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近三年坏账损失率、账龄等说明本期未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你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请你公司按欠款对象补充说明所转回减值准备对应款项的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计提的时间、转回理由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你公司预期损失率确定的合理性。
(5)请列示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发生时间、销售金额、约定收款时间、回款情况、长时间未完全回款的原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等,并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请你公司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权及资产转让款的性质、具体内容、发生时间、交易对方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
(7)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款项形成原因、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并结合欠款方偿债能力及意愿等,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审慎性原则。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说明针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对应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公司回复】
(1)
1、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原因
■
截止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包括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应收款1.41亿和云通信服务业务应收款14.56亿。其中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主要在鞍山总部,基本已停业,主要工作是催收欠款,收入很小;云通信服务业务主要在深圳梦网,应收款14.56亿中1年以内的应收款14.3亿,大部分账龄很短。
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大,主要因为本年第四季度对某大客户提供云通信服务和CDN网络加速服务产生应收账款5.46亿元,短信款已在2022年1月回清,CDN业务1.49亿元已回款5180.82万元,剩余款项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前收回。
■
公司应收账款2021年同比增加35.7%,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6.07%;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变动6.82%,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长期合作的华为、阿里巴巴、平安科技等大型企业集团,其信用周期相对拉长;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运营商或代理商应返还的酬金,相对账期拉长。
2、公司主营业务是云通信业务,其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为:
1)移动数据服务
主要向客户提供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平台业务集成及运营支撑服务。
该等合同包含两种结算模式:
第一种模式下,公司系统收到客户提交的移动信息,内部审核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提交到移动通信运营商平台后确认当期收入,后期公司据此向客户发出月度结算通知并核对确认。
第二种模式下,公司向集团客户提供服务,由电信运营商收取集团客户的服务费用后,向公司提供业务统计表进行核对,依据核对情况计算应向公司结算的费用并据此向公司发出结算通知,公司收到结算通知并核对后确认收入。
3、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
款项回收风险主要存在于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产品业务,基本已停业,主要工作是催收欠款;云通信服务业务形成的款项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基本不存在回收风险。
(2)
1、本期未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云通信业务通常采用预收款、后付费两种收款模式,根据客户公司类型、客户规模(注册资本)、行业前景、财务状况等项目综合评定客户收款模式和客户信用政策。后付款模式一般是按照月度、季度进行结算。2021年度,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一)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外按照账龄组合确定预期损失率。
公司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由于停业清理,目前主要工作是催收欠款,采取催款奖励政策、诉讼和委托第三方催款等措施大力催款。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下降较多导致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计算结果为冲回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总体上2021年度收回及转回金额为5662.67万元,其中按账龄计提部分随着账龄年限增加计提坏账1442.16万元,单项计提及按账龄计提坏账部分随着应收账款收回及转回7104.83万元。而坏账准备计提基本都发生在深圳梦网的云通信业务,云通信业务客户的账期一般都在6个月以内,最近3年的实际坏账损失率都较低,期后销售回款情况良好,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很高,所以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比较小。综合本期销售增加形成的应收账款较上期增长较多,按照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深圳梦网本期计提为980.90万元。节能大功率电力电子业务板块冲回坏账准备和云通信服务业务板块计提坏账准备相抵后,总体上是冲回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公司云通信业务基于谨慎性坏账计提比例较同行业较高,处于合理水平:
■
(3)
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
■
■
(4)
经查询,公司所转回减值准备基本为母公司梦网科技收回以前年度所计提的款项。
公司往来款主要存在于母公司梦网科技及深圳梦网,母公司梦网科技及深圳梦网预期损失率确定是合理的,两家具体预期损失率如下:
1)梦网科技:
根据公司比较分析梦网科技本期账龄分析法坏账计提金额66,745,945.24元,高于采用预期损失率确定的金额 61,534,177.73元,基于谨慎性选择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高的账龄分析法。
2)深圳梦网:
根据公司比较分析深圳梦网本期账龄分析法坏账计提金额42,374,615.07元,高于采用预期损失率确定的金额13,457,818.37元,基于谨慎性选择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高的账龄分析法。
(5)
经查询公司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公司认为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且相关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7)
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权及资产转让款明细如下:
■
注:本表格前五名为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权及资产转让款前五大欠款方。
1、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款项形成原因:截止到2021年末余额为1.55亿元,主要为处置原子公司企业荣信兴业形成的股权转让款。
■
注1.业绩承诺净利润口径为合并财务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业绩承诺期内,若荣信兴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额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数额,则超出部分可以累加到当年后续年度合并计算为该后续年度的实现净利润数额。
根据公司与百利电气、荣信兴业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第一期应在荣信兴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次日,百利电气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1%(人民币252,888,600元);第二期应在荣信兴业完成2020年度审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4.5%(121,485,700元);第三期应在荣信兴业完成2021年度审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4.5%(121,485,700元)。
目前百利电气已基本支付完成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第三期款项。百利电气为A股上市公司,坏账准备按企业会计政策规定的账龄计提。
2、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
款项形成原因:公司于2020年8月与卧龙电气集团辽宁荣信电气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龙电气传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位于铁西区四方台路 272 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土地附着房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所有权、设备一批转让给卧龙电气传动,合同额7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5月将协议相关资产全部交付卧龙电气传动。合同签订后,公司于2020年10月按协议收到资产转让款的51%,即3570万元(主要是往来款的抵顶款),后于2021年12月收到0.36万元,剩余3429.64万元,公司已按会计政策规定的账龄计提比例计提了减值准备。
3、杨昭平
款项形成原因:公司于2016年12月将持有的北京信力筑正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力筑正”)37.6%股权出售给杨昭平,股权转让总价款3,790.52万元。按协议约定,杨昭平应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1933.17万元;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758万元;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1,099.36万元。公司于2016年12月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1933.17万元,之后未再收到款项,现剩余应收款项为1,857.35万元。
公司在付款节点到期后,多次与杨昭平取得联系,但无法得到对方的回应。经查询工商信息,了解到杨昭平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存在股权被冻结及出质的情况,不具备实际支付能力。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于2019年末对该笔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即使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但从未放弃催收此笔股权款,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取得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7民初13210号民事调解书,杨昭平应于2022年7月10日前给付公司股权转让款1857.35万元,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此笔股权款的执行情况。
4、马伟
款项形成原因:2016年1月11日深圳梦网与马伟、吴涛、罗丹、深圳市蓝色资本投资合伙企业签订了《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深圳梦网以人民币2025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应获得18%的股权,同时马伟、吴涛、罗丹、深圳市蓝色资本投资合伙企业以人民币1462.50万元向深圳梦网转让13%的股权(其中80%即1170万元深圳梦网已支付,20%即292.5万元因未满足先决条件未支付)。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深圳梦网一共获得标的公司31%的股权。
2017年3月7日深圳梦网与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公司、马伟、吴涛、罗丹、深圳市蓝色资本投资合伙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深圳梦网以人民币1500万元向北京讯众转让11.5%的股权(北京讯众分三期支付,每期500万元,第一期已支付),马伟、吴涛以人民币586.8万元回购深圳梦网4.5%的股权(由于16年深圳梦网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92.5万元在股权回购中抵扣,抵扣后马伟、吴涛应支付深圳梦网回购款294.3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后深圳梦网持有标的公司15%的股权。
2018年1月31日深圳梦网与北京讯众通信技术股份公司、马伟、吴涛、罗丹、深圳市蓝色资本投资合伙企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未满足先决条件,原应由北京讯众向梦网科技支付的第二、三期股权转让款1000万由马伟支付。2017年12月及2018年1月,马伟共还款50万元,截止2018年底,马伟等欠款余额为1244.3万元。
2019年2月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马伟向深圳梦网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及罚金780万元(暂计至2020年11月31日),吴涛、罗丹、深圳市蓝色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马伟向深圳梦网支付股权转让款119.00668万元及利息371456.04元(暂计至2020年11月31日);判决吴涛向深圳梦网支付股权转让款125.29332万元及利息312276.41元(暂计至2020年11月30日)。深圳梦网已于2020年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判决书总执行额为2244万元,已大于深圳梦网账面挂帐1244.3万,截止2021年12月31日马伟账面挂帐1099万,由于经查询马伟本人还有对外投资公司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且有项目在运行,判断其仍有偿还能力。目前公司正积极联同系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直在跟进催收。同时已按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会计政策3年以上按30%的比例计提了267.83万元减值准备。
5、深圳市松禾国创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款项形成原因:公司于2016年12月与国创新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北京荣科恒阳整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恒阳公司”)51%的股权以9,107万元转让。按协议约定,国创新能应于工商变更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总价款的51%(4,644.57万元);于2017年审计结束后收到荣科恒阳公司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总价款的29%(2,641.03万元);于2018 年审计结束后收到荣科恒阳公司审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总价款的余款20%( 1,821.4万元)。
公司于2016年12月收到国创新能首期转让款4,644.57万元,2019年4月收到转让款2,641.03万元,于2020年12月收到转让款928.62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欠892.78万元。公司已按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会计政策5年以上按30%的比例计提267.83万元减值准备。2021年度,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催收剩余转让款,经与国创新能沟通,双方商定于2021年底前国创新能向公司支付200万元转让款,后由于疫情原因,办公及银行付款均受到影响,未能在2021年底前完成付款。双方于影响消除后已就付款时间达成协商,国创新能将于2022年6月底前向公司支付转让款200万元,余款在2022年底前付清。
6、杨帆
款项形成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将持有的山东荣信汇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出售给杨帆,股权转让总价款275.4万元。按协议约定,杨帆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且出售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50%(137.7万元),其余股权转让款137.7万元应于3年内付清。公司于2016年1月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137.7万元,之后未再收到款项,现剩余应收款项为137.7万元。
7、孙鑫
款项形成原因:公司于2015年12月将持有的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90%股权以股权转让总价款411.5万元出售给孙鑫。按协议约定,孙鑫应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且出售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80%(329.2万元),剩余20%股权转让款82.3万元应在3年内完成支付。公司于2016年1月收到首期股权转让款329.2万元,之后未再收到款项,现剩余应收款项为82.3万元。
8、陈晓丽
款项形成原因:公司于2016年7月将持有的北京荣信中科电气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以股权转让总价款1万元出售给陈晓丽。按协议约定,陈晓丽应于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10日内向出售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至今未收到股权转让款,现剩余应收款项为1万元。
公司电力板块业务从2017年起处于逐渐剥离状态,相关人员因离职或业务剥离变动较大,加之上述三笔股权转让款(山东荣信汇盛、辽宁荣信光伏、北京荣信中科转让款)占公司整体资产体量较小,公司受限于电力板块人力不足未投入主要精力清收上述三笔股权转让款。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已于2019年末对上述三笔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后续公司将加大力度清收欠款。
前述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通过结合欠款方偿债能力及意愿,公司认为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充分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审慎性原则。
【会计师的核查过程、依据及核查意见】
一、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一)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结合营业收入等分析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1)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等指标,并与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指标、同行业同期相关指标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重大异常;
3、获取或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1)测试计算的准确性;(2)将加总数与应收账款总分类账余额相比较,并核查重大调节项目;
4、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1)选取函证项目;(2)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核对询证函是否由注册会计师直接收发;(3) 编制“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汇总表”,对函证结果进行评价;对未函证或未回函应收账款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抽查有关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对账单、发运凭证及回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5、检查并测试标的公司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对销售模式、信用政策进行了了解。抽查主要销售订单。同时, 通过对与销售订单有关、销售账务处理有关及收款有关的关键控制点流程进行控制测试。经测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销售与收款相关控制是有效的;
6、获取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析表、并结合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发生的实际坏账损失及期后回款情况,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核实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性;
7、了解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情况、信用政策、结算方式,并通过网络查询主要客户基本信息、经营情况;
8、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二)对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5、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与客户每月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7、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收入确认相关政策的选择及执行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8、获取公司收入台账,并与收入明细核对是否一致;
9、查阅公司主要客户工商信息或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核实经营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其业务范围与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相关;
10、取得公司税控开票系统、纳税申报表等税务资料,与公司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复核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否真实、完整地记录于财务账面记录。
(三)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主要执行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坏账准备计算表,复核加计正确,与坏账准备总账数、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期计提数与资产减值损失相应明细项目的发生额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评价计提坏账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方法;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二、核查意见
通过执行以上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前述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未发现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情形;未发现应收账款不真实及对应营业收入不真实的情形、未发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为5,705.62万元,较期初增长96.63%,在职员工合计1191人,较去年同期增加192人。
(1)请你公司结合员工数量变化、人均薪资变动情况等量化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人力资源成本大幅上升的情形,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是否存在通过薪酬向董监高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2)请你公司结合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具体金额,说明应付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是否与上述成本、费用相匹配,以及对上述成本费用的具体影响。
(3)请你公司结合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具体资金流向,说明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与上述现金流是否匹配。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1)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系当月已经计提尚未发放的工资以及员工年度奖金、社保公积金等,其中工资1,708.98万元、奖金3,988.82万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增加较多,存在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情形,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员工规模和营业收入增长,且公司采取有竞争力的薪资标准,逐年上调薪酬,因此计提的工资金额及年终奖相应增加所致。具体数据如下表:
■
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人均薪资水平稍高,主要系公司采取有竞争力的薪资标准所致,但不存在明显差异。具体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和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制定薪酬方案。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1,004.29万元,上年度为1,166.86万元,减少13.9%,不存在通过薪酬向董监高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年度发生数为28,443.63万元,计入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金额为28,443.63万元,与应付职工薪酬年度发生数匹配。
其中薪酬对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影响较大,分别占比79.29%及63.53%;对成本影响轻微,占比1.05%。
单位:万元
■
(3)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856.29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减少金额为 25,639.64万元,差异主要是公司员工业务费用及备用金等个人借支超额部分通过抵减薪酬的方式扣回、代扣个人个税、社保等所致。
【会计师的核查过程、依据及核查意见】
一、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或编制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并将其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2、实质性分析程序:
针对已识别需要运用分析程序的有关项目,并基于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通过进行以下比较,同时考虑有关数据间关系的影响,以建立有关数据的期望值:
1)比较被审计单位员工人数的变动情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各部门各月工资费用的发生额是否有异常波动,若有,则查明波动原因是否合理;
2)比较本期与上期工资费用总额及在营业成本的结构比,是否发生异常变化,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其增减变动原因,或取得公司管理当局关于员工工资标准的决议;
3)比较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与上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是否有异常变动;
3、检查社会保险费(包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计提(分配)和支付(或使用)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4、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是否正确:
1)检查计提的工资和保险等应付职工薪酬分配方法与上年是否一致,被审计单位是否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1)应由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劳务成本;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2)检查发放金额是否正确,代扣的款项及其金额是否正确;
3)检查是否存在属于拖欠性质的职工薪酬,并了解拖欠的原因。
5、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况,并关注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事项。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存在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情形,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存在的差异在合理范围内,未发现通过薪酬向董监高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2、应付职工薪酬的变动情况与营业成本、期间费用中的职工薪酬相匹配;
3、结合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具体资金流向,我们未发现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与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不匹配的情况。
问题7、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为1.45亿元,同比下降15.67%,你公司销售费用1.46亿元,同比增长46.46%,财务费用2,584.41万元,同比增长30.88%。同期来看,营业收入为31.75亿元,同比增长16.07%。请你公司结合各项费用具体构成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各项费用明细科目变动幅度较大的原因,具体说明各项费用在报告期内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销售费用
■
2、管理费用
■
3、财务费用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为1.45亿元,同比下降15.67%,其中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同比下降71.59%,剔除股份支付的影响,管理费用是呈上升趋势的,同比增加12.26%,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员工规模有所扩增,且公司采取有竞争力的薪资标准导致管理费用的增加。
销售费用1.46亿元,同比增长46.46%,主要是公司仍在持续加大对5G富媒体消息等新业务市场推广的投入,对部份大客户采用免费试用的推广方式,导致销售费用的增加。其中咨询服务费同比下降幅度达到607.94%,主要是2021年9月30日与汇科根据原来的业务合同对账结算确认了应该支付的佣金并签订了确认协议,根据协议汇科确认了一部分以前年度计提应付的佣金不用支付,所以本年将一部分以前年度计提的佣金进行冲减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2,584.41万元,同比增长30.88%,主要是公司融资规模扩大以及汇兑损益增幅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31.75亿元,同比增长16.07%。费用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收入的主要原因是:1、受新冠疫情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影响,公司客户市场投入收缩、成本有所管控,造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放缓;2、公司对5G富媒体消息等新业务的开发和市场推广投入增加,客户对新产品的试用及大规模使用有一定的周期,公司收入增加存在一定滞后性。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会计师的核查过程、依据及核查意见】
一、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费用大幅变动以及和收入不匹配的原因;
2、对期间费用进行分析性复核,对有异常的项目重点进行细节测试,对重要项目获取合同等依据进行核对;
3、对期间费用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费用确认是否跨期;
4、检查与费用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5、获取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预算,对预算数与实际数进行对比分析差异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费用大幅变动以及和收入不匹配的原因是合理的,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