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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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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45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边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授权代表0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及汇率利率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及汇率利率,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原材料套期保值

1、业务品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期货品种,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

2、资金限额:本次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现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1、业务品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业务规模:根据公司年度出口销售、国际融资贷款、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根据银行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采用保证金交易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交易,缴纳的保证金比例将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银行授信额度和保证金范围内,相关额度和资金均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投资方式:公司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属于场外签署的非标准化合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相关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同生效以书面文件确认为准,与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订遵循行业惯例的标准化主协议以及补充条款,若出现争议情形,则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处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大宗原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大宗原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宗原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46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6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衡湘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授权代表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及汇率利率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及汇率利率,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原材料套期保值

1、业务品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期货品种,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

2、资金限额:本次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现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1、业务品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业务规模:根据公司年度出口销售、国际融资贷款、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根据银行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采用保证金交易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交易,缴纳的保证金比例将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银行授信额度和保证金范围内,相关额度和资金均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投资方式:公司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属于场外签署的非标准化合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相关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同生效以书面文件确认为准,与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订遵循行业惯例的标准化主协议以及补充条款,若出现争议情形,则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相关规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47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原材料套期保值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期货品种,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 投资金额: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缴纳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操作、资金、技术、法律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为专用设备制造企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钢材及锻铸件等产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造成一定压力;同时,公司目前在全球6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近年来公司境外收入及国际融资金额持续增加,若汇率利率出现较大波动,外汇造成的财务费用波动亦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及汇率利率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良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原材料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及汇率利率,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原材料套期保值

1、业务品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期货品种,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

2、资金限额:本次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将不超过公司实际需要的采购量,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现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1、业务品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业务规模:根据公司年度出口销售、国际融资贷款、外币收付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根据银行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采用保证金交易或占用银行授信额度交易,缴纳的保证金比例将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银行授信额度和保证金范围内,相关额度和资金均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4、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6、投资方式:公司交易的外汇套期保值属于场外签署的非标准化合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相关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同生效以书面文件确认为准,与各家合作金融机构签订遵循行业惯例的标准化主协议以及补充条款,若出现争议情形,则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处理。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及外汇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原材料市场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可能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权利金损失风险: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公司可选择不行权,造成权利金的损失。

4、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外汇市场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流动性风险:在交易合约存续期间,交易合约标的缺乏流动性可能影响交易合约的价值。

3、信用风险:公司需要承担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4、法律风险:由于交易是政策性较强的业务,所有交易必须严格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公司进行交易的外汇收支限于经常项目下的各项外汇收支。

5、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宗原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钢材期货合约、钢材相关的场外或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以及在银行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拟投入资金需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公司将根据制度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度和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交易操作期,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5、公司安排业务娴熟的专业人员,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同时,公司将与外部专业机构达成合作,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判及把控。

五、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一定程度规避原材料现货价格、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规定,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及披露。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宗原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及业务,并未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该项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料、外汇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相关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4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4,9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2%,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新华联控股合同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拟对依法冻结的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24,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启动司法执行程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5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华联控股的通知及转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2022)京03执恢161号),获悉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因司法执行程序可能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备注: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具体的减持时间、价格暂不确定,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新华联控股已根据相关要求提醒中信证券复外大街营业部(前述拟减持股份的托管营业部)须在本公告发出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股票卖出行为。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被动减持计划是否能够实施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本次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24,400,000股股票全部完成减持,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00,5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份被动减持后将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中的18,800,000股来自于非公开发行取得方式,连续3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已提前15个交易日进行信息披露,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2-04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6月10日,梁桐灿先生持有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股份357,14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9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后,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173,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48.58%,占公司总股本的9.19%。

公司近日收到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先后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及新增质押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1年4月27日,梁桐灿先生将其持有的科达制造32,000,00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7.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的通知,获悉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为寻求更优的融资方案及降低股份质押比例,本次相关债务人提前清偿上述股权质押项下的融资债务,梁桐灿先生提前解除相应股权质押,并于2022年6月9日就债务人的融资计划再次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6月10日,公司获悉梁桐灿先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注:(1)梁桐灿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无一致行动人。

(2)上述股份的解质以质权人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第一大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梁桐灿先生的股份质押计划

为寻求更优的融资方案及降低股份质押比例,梁桐灿先生计划于六月内提前清偿以下股权质押项下的融资债务,解除对应股权质押,并就债务人的融资计划再次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梁桐灿先生于2021年4月27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4,000,00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3.39%、0.49%,占公司总股本的0.74%、0.11%,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子公司广东宏海陶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梁桐灿先生于2021年6月10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1,000,000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9.93%,占公司总股本的2.17%,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变更的公告》。

除上述计划外,梁桐灿先生目前不存在其他股份质押计划。

2、梁桐灿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梁桐灿先生于2021年9月22日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300万股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的5.83%,占公司总股本的1.22%,质押融资资金用于子公司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根据相关质押合同,该笔质押的到期日为2022年6月21日,目前对应的融资余额为27,000万元。

除上述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外,梁桐灿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其他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3、梁桐灿先生将按照实际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亦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梁桐灿先生持有的公司未来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得及其自筹资金等。梁桐灿先生持有的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数量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相关融资主体及梁桐灿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5、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第一大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了一位董事候选人,其控制的子公司与公司有陶瓷机械设备购销往来,除上述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与梁桐灿先生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构成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梁桐灿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业务等方面的往来,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