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2-040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22年5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关于提请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九洲集团提议将《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增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副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6,700,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571%。
(二)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033,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12%。
(三)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8,667,1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859%。
(四)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667,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5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836,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34%;反对864,0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723,0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30%;反对977,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7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268,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18%;反对43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235,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63%;反对43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755,2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72%;反对54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关联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2,4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122,1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04%;反对54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23,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89%;反对67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雷学臣律师、黄晓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