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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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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2-2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石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赵宏伟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石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改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在关联董事李伟、李建春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1年度集团高管人员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方案》:公司根据《2021年度集团高管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对公司相关高级经营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并形成《2021年度集团高管人员考核评价结果及运用方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2-2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公司原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王道海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于我公司股东单位深圳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经公司董事长赵宏伟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石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赵宏伟先生(主任委员)、李伟先生、石澜女士、孔祥云先生、曲咏海先生构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 2022-02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1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63,349,400.57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6月2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进行。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9,995,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2022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43层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5)25863061

3、传真:(0755)25863012

4、联系人:罗丽芬、李鸿良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