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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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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2-06-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2-100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背景概述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推进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拟参与投资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或“合伙企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投资基金5,000万元的合伙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二、进展情况

2022年6月13日,公司与普通合伙人苏州越海同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投资基金参与认购方正式签署《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确认本次投资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名称:苏州元禾璞华智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期限自设立日起算,至首次交割日起满7年之日,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期限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不超过1年,此后经代表2/3以上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后,合伙企业期限可进一步延长。

(四)出资方式:各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五)投资目标、投资方式及投资决策

1、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以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为投资重点,关注集成电路设计,半导体材料、设备、封测及相关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硬科技的投资机会。

2、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

合伙企业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资产以存放银行、购买国债及其他固定收益产品进行管理。

3、投资决策

普通合伙人应照行业标准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一名,任何投资决策须经至少三分之二的委员同意,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无加重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及退出进行专业评估并作出最终决定。

(六)管理费

1、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在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应每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按以下规定计算:

(1)投资期内(但投资中止期内除外),年度管理费为资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和的2%,投资中止期内的管理费按照以下第(2)项投资期届满后管理费的计算方式计算;及

(2)投资期届满后,年度管理费为合伙企业账面记载的各资金有限合伙人分担的合伙企业尚未变现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之和的2%。

3、管理费按半年度支付,于每年度1月和7月的前10个工作日支付所在半年度的管理费并同时对上一个半年度的管理费多退少补。首个支付期间为首次交割日至首次交割日所在年度的最后一日,支付期限为首次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最后一期管理费的支付期间为合伙企业期限的最后一个半年度开始之日至合伙企业期限届满之日。

针对非完整年度或非完整半年度的管理费,管理费金额应根据该期间的实际天数占该年度或半年度的总天数的比例折算。

(七)收益分配

1、现金分配

来源于处置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在普通合伙人认为合适的时机向合伙人进行分配,但不应晚于合伙企业收到该等可分配现金之日起90日;具体而言,来源于处置投资项目的可分配现金,首先在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的相对比例划分,按照特殊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相对比例计算的部分分配给特殊有限合伙人,各资金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计算的部分按照如下方式进行实际分配,普通合伙人亦可独立决定将上述可分配现金用于抵消该资金有限合伙人应分摊的管理费:

(1)收回资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向该资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资金有限合伙人根据本项分配所得达到该资金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2)收回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款分配所得达到下列公式计算的金额: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该资金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所有资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和;

(3)资金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向该资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该资金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3)项收到的金额达到以其累计缴付的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照内部回报率(IRR)8%(自相应出资的到账日起至该等金额被该资金有限合伙人收回之日止)计算的利息(为免疑义,本第(3)项分配的金额不应包括利息对应的本金);

(4)收益分成追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使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4)项累计获得的分配达到如下公式计算的金额:上述第(3)项金额÷80%×20%;

(5)2/8分成:1)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2)80%在普通合伙人与该资金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2、非现金分配

(1)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2)除具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外,所有根据上条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资产价值应按照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而确定;该专业机构的聘请应由普通合伙人征得咨询委员会批准。

(八)有限合伙人退伙

存续期内,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退伙:1、有限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规定的被视为“当然退伙”的情形2、普通合伙人经合理判断认为有限合伙人继续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将(1)构成或导致违反适用法律或(2)导致合伙企业或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受限于不可避免的法律或其他监管要求带来的重大负担。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九)投资基金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注:各方实际持有投资基金的份额比例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上述认购主体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不会对公司现阶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的风险

投资基金未来可能存在未能寻找到合适标的项目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认购基金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