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下午14:00-15: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交流,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2022年6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唐安斌先生、总经理李刚先生、独立董事李双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杰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敬国仁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的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的回复情况
问题1:唐总好,东材科技2022年销售目标50亿元以上,一季度营收只有9亿元,请问东材科技2022年产品产能增量有哪些?公司客户能否消化增量产能?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2022年后续的产业化项目增量为“年产1亿平方米功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年产5200吨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用特种树脂材料产业化项目”、“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特种功能聚酯薄膜项目”、“年产2万吨MLCC及PCB用高性能聚酯基膜项目”、“年产2万吨新型显示技术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等,上述产业化项目在2022年第一季度均未投产,将于2022年第二、三季度陆续投产,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2:唐总好,看东材科技2021年年报,2021年江苏东材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50,070.29万元,净利润7,721.96万元,营收净利润率百分之5.4,远低于东材科技营收净利润率百分之9.72,请问是什么原因?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1年度,江苏东材“年产2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等产业化项目的研发投入加大,且包含绝缘油漆等低毛利产品,导致江苏东材的整体净利率偏低,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努力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盈利水平,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3:股权激励名单为何没有梁倩倩女士,曹总去高盟新材后,名单是否会相应调整?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上市公司监事独立性,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上市公司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梁倩倩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因此不在股权激励名单中。曹学先生虽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但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4:大股东高金在去年三季度减持了500W股,是否合规?为什么没有公告?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于2021年第四季度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450万股,尚未达到披露标准,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5:请问第二季度新投产的项目是哪些?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预计于2022年第二季度投产,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6:唐总好,东材科技2021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东材科技扣非净利润环比逐季明显下滑,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环比双下滑,请问是什么原因?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1年第四季度计提了全年绩效工资,所以利润相较第三季度环比有所下滑,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7:唐总好,看东材科技2021年年报,2021年太湖金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亏损2,849.72万元,请问2022年太湖金张公司扭亏了吗?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非常重视和关注金张科技的生产经营情况,与金张科技管理团队保持密切的沟通,该公司目前已经积极应对,今年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已有较大好转。关于金张科技本年度的业绩实现情况,烦请查阅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8:网上有篇会议纪要显示,东材的偏光片基膜已经供货客户替代三菱,是否属实,如属实是否代表在光学基膜领域,公司已经接近第一梯队了?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江苏东材的偏光片基膜已得到三利谱、杉金等终端客户的认证,实现了批量销售,目前正处于逐步上量阶段,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感谢您的关注!
问题9:公司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是否于上个月投产?目前生产状况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2年5月,山东艾蒙特“年产6万吨特种环氧树脂及中间体项目”仍处于设备调试阶段,将于2022年6月进入试生产阶段,感谢您的关注!
三、其他事项
感谢各位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继续通过投资者关系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方式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衷心感谢各位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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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2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编号:2022-036)。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9,33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金额为89,862,693.02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东材科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98,186,11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330,000股)后的888,856,1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8,885,611.20元,占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07%。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股派现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派现总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差异化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股份基数(888,856,112股)进行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88,856,112股×0.1元)÷898,186,112股≈0.0990元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888,856,112股×0)÷898,186,112股=0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990元)÷(1+0)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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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除自行发放对象以外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熊海涛、熊玲瑶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本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根据股东的持股期限,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
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9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0.01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0.01元)。如相关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9元(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扣税0.01元)。
对于沪港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含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1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289750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