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32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易连(建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贸汇物资有限公司、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融资担保中心”)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0万元。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易连(建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贸汇物资有限公司、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其融资额度。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中心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融资担保中心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预计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额度,本次反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反担保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卢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MB2F00024P
开办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三、借款人情况
借款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艺术”)
本公司持有界龙艺术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界龙艺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前、出版物印刷、出版物印后、包装印刷、其他印刷,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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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永发”)
本公司持有界龙永发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界龙永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其他印刷、食品包装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的加工销售,纸张包装用品、塑料制品、铝箔制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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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外贸”)
本公司持有浙江外贸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外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制造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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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亚纸张”)
本公司持有环亚纸张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环亚纸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邹煜,经营范围: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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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易连(建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连建德”)
本公司持有易连建德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易连建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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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房发展”)
本公司持有汉房发展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汉房发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用金属配件、木材、金属材料、水泥制品的销售;物业管理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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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房物业”)
本公司持有汉房物业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汉房物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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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派帝乐”)
本公司持有上海派帝乐82.76%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派帝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00万元,注册地点:上海,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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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上海派帝乐82.76%股权,为其提供100%的担保额度。上海派帝乐另一股东安徽银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7.24%股权,正在办理转让该部分股权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
9、浙江贸汇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贸汇”)
本公司持有浙江贸汇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贸汇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点:浙江,法定代表人:王爱红,经营范围: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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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汉房”)
本公司持有扬州汉房100%股权,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汉房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地点:江苏,法定代表人:蒲利民,经营范围:纸浆销售;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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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担保人
反担保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浙江外贸界龙彩印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易连(建德)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浙江贸汇物资有限公司、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
五、担保内容
主债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额度,具体以反担保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融资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三年
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同意借款人(债务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委托担保承诺书》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完全履行所有义务和承担所有责任。
2、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债务人应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融资担保中心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反担保人承诺如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对于融资担保中心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反担保人保证无条件立即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债务人应付款项。
3、如反担保人未按前条约定履行上述义务,由此而造成融资担保中心的任何经济损失概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和债务人同属于第一债务人,融资担保中心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立即无条件清偿债务人欠付融资担保中心的全部款项。具体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将以反担保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解决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此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额度。本次反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发展经营,审议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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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无违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31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3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