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8 证券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22-03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6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6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黄芳、王彦康、何操、陈丽华、钱军等5名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朱鹤新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结果,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战略规划》
表决结果: 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朱鹤新董事长、方合英副董事长、曹国强董事因与本议案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经审议,本行董事会同意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合计259.6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余额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限额管理。
本次关联授信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本行独立董事何操、陈丽华、钱军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见附件2。
三、审议通过《关于总行增设一级部门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给予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23层2308室,注册资本为78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聂学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业务;销售、出租商品房;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87.95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0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79亿元人民币。
2、深圳市信荣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信荣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470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江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5.50亿元人民币,因项目处于开发阶段,尚未产生销售收入。
3、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235号,注册资本为251,9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孙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和经营4*600MW发电机组工程,并通过电网公司供售电;热力的生产及销售(仅限于在江阴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内供热);从事粉煤灰、石膏、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污泥处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不含危险品);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94.11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7.62亿元人民币,由于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净利润-1.74亿元人民币。
4、泰融金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融金新(武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泰富汉新(天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634-1号新世界中心(办公)6层办公A室606号,注册资本为1.2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启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自有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商务咨询、物业管理、资产管理、室内停车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会议室出租、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预包装食品销售;公共浴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7.16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42亿元人民币,受疫情影响出租率下降导致净利润为-0.36亿元人民币。
5、安信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安信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兴业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黄河道2699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法人代表人为吕逸。公司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35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5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21亿元人民币。
6、微纳感知(合肥)技术有限公司
微纳感知(合肥)技术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股权。公司注册地址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一期D6栋,注册资本为166.927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磊。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微机电系统芯片的设计研发、销售和咨询;气体传感器、流量传感器及相关监测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电子、半导体、计算机、医疗器械、微波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及产品研发、销售、安装、调试、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1.39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0.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01亿元人民币。
7、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
湖北中航冶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16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胡建设。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矿石、原材料;航空零配备件、电子火控配套件、铸锻件的销售、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加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投标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配送服务;普通货运;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类)。(涉及行业许可持证经营。)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4.07亿元人民币,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5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3亿元人民币。
8、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的“中信证券中信信托中信总营股票质押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享有25.75%股权(尚未办理完毕变更登记),实际控制人是尹兴满。公司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注册资本为40,00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尹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货运:普通货运(详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电机研发与制造;电动车配件研发与制造、加工;汽车模具研发、设计与制造,空调压缩机研发、制造,电梯电机研发、制造;电机及配件研发、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6.9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6.47%,刚性负债33.91亿元人民币,2021年全年收入33.5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02亿元人民币。
9、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信戈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是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尹兴满。公司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尹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压缩机电机、机电产品、水泵电机及机械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4.83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048万元人民币。
10、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行科技有限公司是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尹兴满。公司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尹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起重设备、机电设备、电子电器产品、智能卫浴研发、制造、安装、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1.35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40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03万元人民币。
11、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股权,实际控制人是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0层,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智超。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资向内地各省市投资的建设项目进行总承包,承担项目组织和施工管理业务,按照项目公司原则通过土地有偿使用方式获得的土地可准予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许可经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6,448.87亿元人民币,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11.4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64.79亿元人民币。
附件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拟给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口径下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259.6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余额纳入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关联授信限额管理。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认真审阅并认可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在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基于中信银行信用审批委员会审查意见,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了相关议案,我们作为中信银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予以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包含利费率在内的定价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我们同意中信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进行上述授信的相关议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操、陈丽华、钱军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