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6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2年6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加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及审慎研究,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4日

至2022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资料将于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属于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2年7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2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洋、许锐

电话:19923812993

邮件:zq@qamemc.com

邮编:401326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议案已于2022年6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全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关联董事唐梓长、罗小川、孙德山、刘宏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关联董事孙德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3)。

关联董事唐梓长、罗小川、余洋、孙德山、刘宏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7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62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依法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总计授予3,042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879.7049万股的6.9326%。其中,首次授予2,74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90.14%,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879.7049万股的6.2489%;预留3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9.86%,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879.7049万股的0.6837%。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因公司2020年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低于8,000万元,未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当期行权绩效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四)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8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08万份进行注销;另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为5.599元/股。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9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31万份进行注销;另因公司未完成2020年度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同意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73万份进行注销。

3、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5.129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6.53元/股;另同意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0万份。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进入行权时间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确定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权日为2019年7月8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已进入行权时间。

2、行权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综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行权条件的7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62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未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行权条件的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万份,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7月8日

(二)行权数量:662万份

(三)行权人数:75人

(四)行权价格:5.129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预计分2-3批次行权,具体行权情况以公司申报数据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行权结果的披露义务)

(六)股票来源:公司依法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分批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75人,可行权数量为662万份。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75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662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授予员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S模型确定相应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该公允价值的金额以等待期内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绩效考核要求并满足行权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62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12.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依法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

1、2019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总计授予3,042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879.7049万股的6.9326%。其中,首次授予2,742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90.14%,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879.7049万股的6.2489%;预留3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9.86%,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3,879.7049万股的0.6837%。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现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尚无股票期权行权。

(四)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1、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8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08万份进行注销;另同意根据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为5.599元/股。

2、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9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31万份进行注销;另因公司未完成当期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同意对8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73万份进行注销。

3、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5.129元/股、预留授予行权价格为6.53元/股;另同意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0万份。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进入行权时间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权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部分的授权日为2020年7月3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进入行权时间。

2、行权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综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行权条件的2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2.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未达到考核要求并满足行权条件的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7.5万份,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7月3日

(二)行权数量:112.5万份

(三)行权人数:27人

(四)行权价格:6.53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预计分2-3批次行权,具体行权情况以公司申报数据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行权结果的披露义务)

(六)股票来源:公司依法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分批次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7人,可行权数量为112.5万份。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2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112.5万股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拟参与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授予员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股份支付费用。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S模型确定相应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该公允价值的金额以等待期内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绩效考核要求并满足行权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2.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详见公司2022年3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秦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秦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秦安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2、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在公司公告栏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14日。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秦安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2022年4月16日披露的《秦安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秦安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5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行权价格为7.53元/股。详见公司2022年6月1日披露的《秦安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5、2022年6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二、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原因

自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后,国内疫情呈多发态势,随着4月上海全市实行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形势更为严峻复杂,市场主体困难显著增加,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鉴于公司披露激励计划草案后,外部环境发生的急剧变化,预计原各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2年及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实际较难达成,公司激励计划不再具有明显激励性,故激励计划实施工作推进缓慢。

公司董事会为了促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共同发展,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调整后的业绩考核指标更具有合理性、科学性,能客观地反映外在因素影响与公司经营现状,能够继续促进激励对象发挥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 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由于外部环境的急剧变化,激励计划实施工作推进缓慢。后续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积极推进激励计划实施工作,但未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公告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三、相关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期权,因此本次激励计划不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登记费用。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将视情况结合目前执行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等管理制度,制订合理的员工激励方案,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共同发展。

四、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已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与其配套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