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钢股份)于2022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董事长王义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为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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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后续条款序号相应依次顺延。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改,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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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一切手续和事宜。
议案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
为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者选任方式相一致、与经营者业绩考核相挂钩的鞍钢股份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参照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推行管理人员“两制一契”、领导人员岗位分级分类管理等相关制度,公司制定《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
议案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2年6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4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召开地点:鞍钢东山宾馆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风街 10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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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2年5月20日和2022年6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六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2.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2年7月11-12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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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