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6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陕鼓动力8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6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李树华(独立董事)。
委 员:牛东儒、王喆(独立董事)、李树华(独立董事)。
(二)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王喆(独立董事)。
委 员:李宏安、王喆(独立董事)、冯根福(独立董事)。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冯根福(独立董事)。
委 员:李宏安、王喆(独立董事)、冯根福(独立董事)。
(四)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李宏安。
委 员:李宏安、陈党民、刘金平、宁旻、王喆(独立董事)、李树华(独立董事)、冯根福(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4,500万元的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申请科技创新企业贷款,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5,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3年,借款利率不超过2.7%,按季付息,到期还本,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二)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9,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1-3年,借款利率不超过3.65%,按季付息,到期还本,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4.3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2-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弃权0票,占公司全体董事的0%。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9,5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6.67%。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29,5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6.67%,期限不超过1年,由秦风气体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公司向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可满足气体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056912770U
3、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5日
4、注册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综合楼7层
5、法定代表人:王建轩(2022年6月6日,秦风气体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建轩先生担任秦风气体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目前秦风气体营业执照正在变更中。)
6、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7、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8、经营范围:工业气体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工业气体设备的研发、成套、采购及销售;气体应用技术的开发、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0、股权结构:
■
11、秦风气体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2、截至公告披露日,秦风气体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560万元。
(二)秦风气体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秦风气体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向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因为秦风气体与公司业务协同性高,秦风气体其他股东不参与其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收取利息,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四)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2021年度,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101,590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9,500万元,利率不超过6.67%,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秦风气体日常经营周转,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秦风气体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等依法使用该笔委托贷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秦风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贷款能够及时收回,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将密切关注秦风气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秦风气体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秦风气体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秦风气体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秦风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对秦风气体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贷款能够及时收回,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秦风气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掌握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对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贷款能够及时收回,秦风气体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秦风气体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向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85,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7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6%;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8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石家庄陕鼓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6,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10%,期限不超过1年。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风气体”)拟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石家庄陕鼓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6,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不超过10%,期限不超过1年,由石家庄气体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气体”)提供气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秦风气体向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可满足石家庄气体经营发展需要。财务资助使用秦风气体自有资金,不影响秦风气体正常业务开展,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石家庄陕鼓气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93563215662R
3、成立时间:2010年10月15日
4、注册地点: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99号
5、法定代表人:付庭强
6、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氧气、液氧、氮气、液氮、液氩的生产与销售;工业气体应用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许可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经营)
9、石家庄气体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0、截至公告披露日,石家庄气体无对外担保,不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石家庄气体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石家庄气体为秦风气体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秦风气体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向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
三、扬州气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扬州秦风气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064501023X
3、成立时间:2013年3月19日
4、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秀清村环洲大道西侧
5、法定代表人:朱远远
6、注册资本:5500万元整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工业气体应用技术的研发及提供相关咨询。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公告披露日,扬州气体无对外担保,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秦风气体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利率不超过10%,期限不超过1年,用于石家庄气体日常经营周转,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石家庄气体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等依法使用该笔委托贷款。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石家庄气体为秦风气体全资子公司,秦风气体可以掌握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贷款能够及时收回,石家庄气体向秦风气体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扬州气体向秦风气体提供气费收费权质押担保。秦风气体将密切关注石家庄气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对石家庄气体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石家庄气体还本付息,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秦风气体向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石家庄气体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石家庄气体为秦风气体全资子公司,秦风气体可以掌握该笔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对石家庄气体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贷款能够及时收回,石家庄气体向秦风气体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扬州气体向秦风气体提供气费收费权质押担保。秦风气体向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秦风气体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独立董事意见
石家庄气体为秦风气体全资子公司,秦风气体可以掌握财务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可以对该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风险可控。同时为了保证上述贷款能够及时收回,石家庄气体向秦风气体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扬州气体向秦风气体提供气费收费权质押担保。秦风气体以自有资金向石家庄气体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秦风气体正常业务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陕西秦风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85,5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7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6%;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9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5592.64万元,其中15592.64万元占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20000万元占用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青租赁”)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万元的担保,长青租赁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2)、《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5),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9)。
近日,长青租赁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长青租赁在《授信协议》项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长青租赁向公司提供资产抵押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UWN5E92
3、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8日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6、住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8层0806-163室
7、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8、法定代表人:周卓声
9、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长青租赁最近一年(经审计)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3月31日及2022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11、长青租赁信用等级良好,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西安长青动力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最高额20000万元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19,630,677.3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3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34,030,677.3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4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