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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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22-023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5月2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2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总股本628,581,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0.4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143,264.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不变。距离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8,58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13日至登记日:2022年6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5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睿

咨询电话:021-52634750-1602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22-024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相关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3、经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正在克服上海疫情的不利影响复工复产,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6、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年报》和《2022年一季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定期报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