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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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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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贸易业务分为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两种业务模式均存在直发客户或存放在第三方仓库的存货,具体货物存放模式与自营或代理模式无必然联系。两种业务的确认收入方法如下:
(1)自营业务
公司自营业务的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均具备商业实质。在客户支付货款之前,公司控制了有关商品的流转,相关商品的货权在交易前后发生了实际转移(直发客户、存放在第三方仓库的货物流转均由公司通过指令进行控制),公司在特定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是相关交易的主要责任人,故按总额法确认收入。2021年合并口径自营业务收入51.75亿元。
关于自营业务货权的确认,公司与相应仓库签存储协议,具体条款约定“货权归我方所有”,确认我方拥有并控制货权。直发及第三方存库,以加盖我方发货专用章的“货物发货单”作为确认公司存货依据;对于直发和第三方存库的存货管理,在入库的时候,仓库会制作相应的标签,标明库位、公司名称、数量(进出库)等贴在商品的外包装上。受销售、季节等原因影响,不同批次货物先后入库的地点可能不在同一处,但仓库会按照对应存货存放的库位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2)代理业务
公司代理业务主要为根据客户要求向客户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商品,公司系代理人角色,不掌握相关货物的货权,故按净额法确认收入。2021年合并口径代理业务收入1279.92万元,对应代理业务贸易额约6.59亿元。
公司贸易业务的存货周转率和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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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基本相当,公司贸易业务相关存货规模及占比情况与贸易业务规模相匹配。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取得公司存货明细表,关注存货构成及占比;
2. 对公司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
量、状况等;
3. 了解公司存货跌价政策,获取公司报告期各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表及相关资料,了解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因并重新计算,复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
4. 了解公司贸易业务货物流转方式,计算存货周转率,分析相关存货规模及占比情况与贸易业务规模是否匹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贸易业务相关存货规模及占比情况与贸易业务规模相匹配。
问题5:年报披露,公司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余额1.38亿元,其中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1.23亿元,占比89.13%,同比增加45.7个百分点。筹资活动现金流中,收到与支付票据和信用证保证金分别为 5308.07万元、1439.9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披露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主要客户类型、金额和银行名称(如有);分别披露报告期应收票据背书、贴现、持有到期的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2)结合客户结构、主要银行、信用证政策、票据结算支付方式变化等,分析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同比增加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票据是否存在坏账风险;(3)结合货物结算模式,分析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列在筹资活动现金流而非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原因,相关结算安排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区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披露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主要客户类型、金额和银行名称(如有);分别披露报告期应收票据背书、贴现、持有到期的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
1. 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主要客户类型、金额和银行名称(如有)
公司期末已背书或贴现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主要系由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此部分应收票据的背书或贴现不影响追索权,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转移,故未终止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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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客户类型按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划分,其中应收境内有担保客户系客户为其赊销额度提供了抵押或保证担保。
主要承兑银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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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业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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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应收票据背书、贴现、持有到期的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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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票据背书主要用于支付贸易业务货款,本年用于背书的金额增加较多主要原因系贸易业务规模本年较上期增长26.57%所致。
二、结合客户结构、主要银行、信用证政策、票据结算支付方式变化等,分析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同比增加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票据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公司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客户主要为境内有担保的客户,主要承兑银行为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的信用证政策、票据结算支付方式较上年无重大变化。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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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有所增长,占期末应收票据余额的占比较上期增长,主要系本期公司贸易规模增长,故使用票据背书支付货款的金额较上期增长,导致期末已背书或贴现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占应收票据余额的比例较上期增长,具备合理性。期末应收票据期后均已正常背书、贴现或持有到期,未发生坏账风险。
三、结合货物结算模式,分析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列在筹资活动现金流而非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原因,相关结算安排的合理性。
票据保证金在现金流量表上的列报,公司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A:票据到期后直接从保证金支付票据款的,则直接按照开具票据的用途,将其归入相应的现金流量项目,例如“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或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B:票据到期后,原保证金解冻退回,以其他来源的资金支付票据款的,则票据保证金被冻结时,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解冻时作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因为不同银行自身的支付扣款模式不同,公司根据相应模式对照两种情况进行确认。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核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和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的偿债能力及诚信状况;
2. 检查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背书、贴现和期后承兑情况;
3. 预计客户所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的坏账风险及可变现净值,判断减值情形;
4. 复核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对于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的列示是否正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同比增加较多系贸易收入规模增长所致,具有合理性,相关票据不存在坏账风险。公司根据不同银行的支付扣款模式将部分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列在筹资活动现金流而非经营活动现金流具有合理性。
问题6:年报披露,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 5.9 亿元,信托产品期初金额 9697 万元,期末无余额。报告期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对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对信托产品进行计量,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7125.4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相关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底层资产、最终资金使用方、投资份额、对应经营效益及投资收益情况,分析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核实相关投资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形;(2)对信托产品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原因,相关参数选取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失确认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相关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底层资产、最终资金使用方、投资份额、对应经营效益及投资收益情况,分析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核实相关投资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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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青松中小微企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较多,上表仅列示主要投资项目。
注2: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主业为投资,销售收入为投资收益,经营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该基金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会通股份、交建股份、凯龙股份等)股权市值波动较大。
注3:深圳市青松中小微企业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产生亏损的主要原因为该基金成立于2020年,目前处于投资期阶段,没有项目退出收益,管理费用金额较大。
2.分析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原因,核实相关投资是否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公司投资项目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主要系投资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损失,其中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等资产存在减值风险,故对其全额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年由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出现应收票据逾期未兑付及资金流动性的问题,导致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不确定性,故对该部分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单项计提了较大减值准备,该公司当年度亏损2.7亿元,故产生了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的投资项目除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通过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投资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基金对其持股比例为4.16%)属于关联方投资之外,其他投资项目均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将投资变相流入关联方或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形。
二、对信托产品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原因,相关参数选取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损失确认不充分的情形。
公司对信托产品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核算主要原因系信托产品存在市场收益率等可观察值,公司根据所观察市场的金融产品收益率来计算收益率而得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最终确认金融资产的价值。
公司对权益工具投资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的主要原因系该部分投资系无公开市场报价的权益性投资,故采用被投资主体的净资产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由于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故成本(被投资主体的净资产)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公司对于相关投资项目公允价值的计量较为谨慎,不存在损失确认不充分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会计师执行的核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 获取投资活动审批决策程序文件,检查对外投资的授权和决策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 获取并检查投资活动的相关协议,了解投资活动的商业逻辑合理性;
3. 针对本期新增的对外投资进行穿透核查,通过第三方信息平台查询投资对象相关信息,核查投资对象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异常情况;
4. 针对本期新增的对外投资付款情况进行核查,确认资金收款方与被投资方是否一致。
5. 获取并检查投资对象的财务报告等;复核公司对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分析相关参数选取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公司投资项目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主要受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影响,除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通过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间接投资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不存在变相流入关联方或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形。公司对信托产品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权益工具投资采用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参数选取合理,不存在损失确认不充分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