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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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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2-020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近日,公司就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募集资金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作出的《关于同意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3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8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0,175,000.00元。截止2019年10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悬浮培养口蹄疫灭活疫苗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903.00万元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并将最终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保留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户(银行账号9830 0078 8017 0000 2281),用于新增的“动物灭活疫苗项目”募集资金支出,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静安支行(银行账号1536 9511 5000 10)予以注销。

近日,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公司已完成平安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事宜。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信证券(以下简称“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98300078801700002281,截至2022年5月24日,专户余额为9,903.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动物灭活疫苗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方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理财产品的,甲方应要求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风来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9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取得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查,准予公司生产猪口蹄疫病毒VP1结构蛋白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诊断试剂盒,并核发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基本情况

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兽药生字090298099

2、通用名称:猪口蹄疫病毒VP1结构蛋白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诊断试剂盒

3、商品名称:无

4、有效期:2022-06-17至 2027-06-16

5、规格:1个96孔板/盒;2个96孔板/盒

二、兽药产品市场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途径未能查询到市场同类产品的具体销售情况。

三、兽药产品上市前的相关程序

本次取得上述产品批准文号批件,标志着上述诊断试剂产品具备上市销售条件。产品销售之前,除履行产品批签发程序外,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产品可用于检测猪口蹄疫病毒VP1结构蛋白抗体。公司位于上海工厂的免疫学类诊断制品(A类)生产线及分子生物学类诊断制品(B类)生产线均已通过GMP验收,本次获得批准的猪口蹄疫病毒VP1结构蛋白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诊断试剂盒是公司首次获批的诊断试剂产品,标志着公司“一体两翼”产品布局的新发展,即向口蹄疫疫苗领域及其他动物疫苗领域外的兽医诊断制品领域延伸拓展。该产品一方面能够为公司口蹄疫疫苗产品销售提供配套服务,提升疫苗的市场应用及服务能力,另外能够增加公司市场销售产品品类,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兽用生物制品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销售受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影响,后续该产品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预计不会对2022年的业绩产生较大贡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