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2-0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6月2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6名,实际参会董事15名,田惠宇董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良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六版)》。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零售信贷互联网贷款风险及业务管理规定》。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
七、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务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2-02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6月22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表决监事9名,实际表决监事9名,总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同意:9 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2日
A股简称:招商银行 A股代码:600036 公告编号:2022-0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制定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给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占本公司上季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同时也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但给予纳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下的关联方的累计授信额度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给予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授信额度占本公司上季末法人口径资本净额1%以上,因此以上授信均仅需由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5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6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80亿元,授信期限2年。
(2)本笔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为并表授信额度,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给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授信额度。
(3)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综合授信额度提用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77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22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356.62亿元。
(二)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1. 关联董事王良回避表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同意:
(1)给予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450亿元,授信期限3年。
(2)本笔同业授信额度为本公司给予的授信额度,非并表授信额度,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给予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额度。
(3)对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业授信额度提用将按照本公司授信审批意见执行,不得违反公允性原则。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6月2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给予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400亿元,授信期限2年。截至2022年5月31日,授信余额折人民币175.50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间接合并持有本公司1.68%的股份,同时本公司股东监事彭碧宏兼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管,因此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本公司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央企,成立于2005年12月8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人民币约72.7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彤宙。其经营范围主要涵盖以港口、码头、公路、桥梁、铁路、隧道、市政工程为主的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业,以基建疏浚和环保疏浚为主的疏浚业,以港口机械、筑路机械、大型钢结构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及国际工程承包、进出口贸易。
截至2021年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2,433.86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6,820.00亿元, 所有者权益人民币5,613.86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428.26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05.04亿元。
(二)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关系介绍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因此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构成本公司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
2.关联人基本情况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成立于2019年11月1日,注册地为深圳市,注册资本人民币约55.5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一松。其经营范围主要为许可经营项目: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1年末,招银理财总资产人民币120.97亿元,总负债人民币14.19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06.78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2.03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2.03亿元。
三、公允交易原则的履行
以上关联交易的授信条件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授信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原则进行;对于属于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的关联方,本公司不得为其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的除外,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为其提供授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49条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一一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第22条规定,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公司给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80亿元、给予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人民币450亿元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具合规性;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公允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十一届十一次会议纪要;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