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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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因经营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银行授信。公司为上述授信承担人民币伍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于近日收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1042022cwj263A001)。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永国

住所:常州市武进区兴东路88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离材料、纳米材料及各类功能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锂离子电 池隔膜的制造;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1042022cwj263A001)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债务人: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伍亿元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用以及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届满之日起三年。

(5)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6)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认可和同意,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保证期间为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63,211.31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69%。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1042022cwj263A0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