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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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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2022-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2-06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减持计划所述期限内累计减持股份7,333,200股。

减持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1,244,93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44%。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拟继续减持计划情况: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99.9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并拟继续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计划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80.27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省投资集团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继续实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1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省投资集团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省投资集团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司股份均为其协议转让方式获得的股份。省投资集团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2021年12月21日-2022年6月21日减持本公司股份7,333,20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5.00元/股至5.19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省投资集团本次所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协议转让股份。

2、截止公司收到函告日,省投资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3、省投资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省投资集团减持本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拟计划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本次计划减持股东名称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省投资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量91,244,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4%,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3、股份来源:协议转让股份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2,199.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上述股份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其他说明

省投资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省投资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省投资集团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并继续实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